7-11資源回收
從101年12月26日起,商品抵用金額調整如下:
各類廢電池:圓筒型、方筒型、鈕扣型及組裝型(含一次性/二次性及行動電源)如:1號、2號、3號、4號乾電池、水銀電池、筆電電池、鋰電池(指手機或數位相機的鋰電池),若有代殼的電池均可回收 (如掃地機器人鋰電池,拆除外殼亦可回收) 。
電動車電池可以收,一樣使用秤重計算。但不包含工業用電池、汽/機車蓄電池。
電池若有漏液或發生變形、鼓脹等,不符合有償回收退還顧客,請顧客直接交由政府回收車回收,以確保安全性。
將廢乾電池交由門市人員秤重回收,以每滿0.5公斤為單位,並完成:
(1)於回收專用確認單上簽名及填寫回收日期
(2)圈選回收物種類及抵用金額填寫
(3)門市人員蓋上店章
(4)將破壞袋封裝完成,即完成回收。
*提醒:若回收重量不滿0.5公斤或超出重量,請顧客帶回自行保管。
提供購物優惠折抵8元(不包含代收、代售、香菸等商品),限當次消費抵用。
0.5公斤折抵8元,1公斤可折抵16元,1.5公斤可折抵24元,以此類推
一般的廢棄CD、VCD、DVD等光碟片,但不包含塑膠唱片。
確認您的光碟內個人資料已完成清除。
將廢棄的光碟片交由門市人員秤重回收,以每滿0.5公斤為單位,並完成:
(1)於回收專用確認單上簽名及填寫回收日期
(2)圈選回收物種類及抵用金額填寫
(3)門市人員蓋上店章
(4)將破壞袋封裝完成,即完成回收。
*提醒:若回收重量不滿0.5公斤或超出重量,請顧客帶回自行保管。
提供購物優惠折抵5元(不包含代收、代售、香菸等商品),限當次消費抵用。
0.5公斤可折抵5元,1公斤可折抵10元,1.5公斤可折抵15元,以此類推。
不限廠牌、機種、型號、使用時間,廢棄筆記型電腦、EPC進行回收。(必須含有螢幕、主機版、硬碟等零件),若電源線、電池遺失亦可回收。
筆電回收外觀不可破損、需有主機板、風扇等零件、鍵盤必須有ㄅㄆㄇ。
確認您的設備內個人資料已完成清除。(包含硬碟格式化處理)
拿廢筆電至門市,交由門市人員回收,並完成:
每台可折抵120元購物抵用金,不包含代收、代售、香菸等商品),限當次消費抵用。
每台可折抵120元,2台可折抵240元,3台可折抵360元,以此類推。
不限廠牌、機種、型號、使用時間,廢棄手機(必須含有螢幕、主機版等零件),若電池、電池蓋、充電器遺失亦可回收。廢手機螢幕、零件還在(不能只有空殼)就可以回收。
確認您的設備內個人資料已完成清除。(包含硬碟格式化處理)
拿廢棄手機至門市,交由門市人員回收,並完成:
每支可折抵12元購物抵用金,不包含代收、代售、香菸等商品),限當次消費抵用。
每支可折抵12元,2支可折抵24元,3支可折抵36元,以此類推。
不限廠牌、機種、型號、使用時間之座旅充,且須含有該座旅充所能使用之電源線。如iphone豆腐頭+線,必須含電源線完好才可回收。單獨的充電線不回收。
將廢棄的手機座充或旅充交由門市人員回收,並完成:
每組提供購物優惠折抵3元(不包含代收、代售、香菸等商品),限當次消費抵用。
每組座充或旅充可折抵3元,2組可折抵6元,3組可折抵9元,以此類推。
資源回收分類,廠房拆除清運,彰化資源回收,收垃圾,資源回收場,廢家電回收,廢棄物清理,鐵鋁罐回收,保特瓶回收,機密文件銷毀,so67,紙類資源回收